一、养老院的经营模式
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机构养老、小型家庭养老院、居家养老、暖巢管家养老等10种养老模式,让辽宁省大连市和来大连市养老的国内外老年人有了多样化的选择。
在14日召开的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上,大连市副市长刘俊文介绍了大连市的10种养老模式:
[转帖]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
(一)机构养老模式。即养老院养老。大连市在养老院中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根据设施、条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形成一批以精神卫生、休闲康复、临终关怀、才艺特长等为特色的机构养老院。
(二)小型家庭养老院模式。这种模式利用自家闲置住房,将其装修成适合老年居住的场所,在照料自家老人的同时,招收社区附近的社会老人。床位设置一般为6-15张,主要由家庭成员为受养老人服务。这种“家门口的养老院”因兴办操作程序简单,资金投入少,家庭气氛浓厚,服务细腻周全受到老人喜爱,目前大连市已有这类养老院20多家。
二、敬老院怎样才能经营好
院长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想法——我想带领我的团队向哪个方向发展,他的目标和方向应该首先明确。培训员工需要各种制度、奖惩、情感和人文关怀,所以制度流程和企业文化也很重要。其次,我们应该为老年人服务好,根据他们家庭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整改、落实。
作为管理者,他们应该以身作则。有时,如果员工不敢做或不想做,院长必须首先带头。当他们看到院长自己也这么做时,他们不好意思不这么做。有时候,我认为团队精神和个人魅力是非常重要的。当你成为所有员工的精神支柱时,他们会支持你,支持你做出的任何决定。这个时候,自我满足就特别好。护士是养老院的瑰宝,护理工作是养老院的核心,服务好老人是养老院的精髓。
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与机构的经营定位和管理相辅相成,与服务信誉紧密相连,这是管理团队做好养老机构经营的关键。机构应该把老人放在第一位。只有为老年人服务好,才能建立机构的声誉。只有精湛的护理技术,才能提供最好的服务。
拓展资料
养老院,收养没有法定赡养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住在家里的老人。养老院的一切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也可以按照规定领取部分养老金或原领取的养老金。中国的养老院是在农村“五保”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6年农业合作期间,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保障的寡妇、鳏夫、孤儿和孤儿提供食、衣、烧、医、葬(儿童、教育),称为"五保"。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对“五保户”实行集中扶持,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批养老院。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养老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国农村共有养老院36665家,756个县(市)普遍在乡镇设立养老院。街道上还设立了养老院。
为养老院中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也被称为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经营,可以接待各种需求的老年人。中国的养老院是在农村“五保”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要想经营一所民营养老院
鹤壁市老寿星养老院为您解答!
前期很不好做的,先做好心理准备哈
一、 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