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9000,居然不会word?”浙江杭州,一男子在公司上班,老 板发现他不会基本的办公软件,就要辞退他,没想到这名男子竟然报 警处理了。
这名男子报 警后,警 察就来调查了。
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这名报 警的男子是公司的新员工,目前处在实习期。
公司的HR向警 察反应,这名男子是在应聘的时候,就存在谎报虚假信息。
应聘时,问到他是什么学历,这名男子他说自己是中专学历,但是他却提供了高中毕业 证,这不是矛盾吗?中专和高中能一起上吗,这不可能啊,这明显是虚假信息啊!
在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也不好,只要老 板不在,就偷偷溜出去,这不就是旷工吗!
而且在实习期间,对于电脑当中基本的办公软件,竟然不会用?
这样的员工怎么能要呢?这样的员工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
所以在该男子的实习期间,公司决定要辞退他。
公司HR告诉该男子后,没有想到该男子竟然报了警,还赖在公司不走!这就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环境。
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警 察表示,实习期是有工资的,按照劳动天数支付,公司是不会赖账的,如果该男子不满意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
但是这名男子说,自己是外地人,到杭州来上班,看到自己找了工作,这才租了一年的房子,这一下子工作没了,那该怎么办?
所以啊,这男子就想到赖在公司不走了。他打电话叫警 察前来,就是想能从中调解。但是警 察也告诉他,实习期间本身就是双向选择,你可以选择公司,公司也可以选择你。如果你不满意,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蕞终,这名男子听从了警 察的建议,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那这男子不仅在实习期旷工,并且在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他被公司推辞,这违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有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该男子在实习期间,明显符合录用条件,而且还存在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存在违法。
这个男生也是奇葩啊,自己提供虚假信息,上班期间旷工,公司没有追究你的责任,你竟然还敢自己报 警,这脑回路真是难以理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