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吴收到一位朋友的抱怨,说今年的年终奖比去年多了1000元,可是到手的钱反而少了,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自己迫切想知道这多出来的钱到底跑哪里去了?听到这个抱怨,老吴觉得有必要跟大家普及下相关知识。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案例分析
某员工吴六,2021年原定的年终奖是36000元,由于老板觉得吴六的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员工,年终奖增加1000元,共计37000元。HR在给吴六计算个税时发现,如果按照36000计算,吴六的税后奖金为34920元,若按照37000元计算,吴六的税后奖金为33510元。为什么年终奖总额增加了1000元,可是到手反而少了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吴六两种年终奖数额的计算方式:
吴六的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年终奖36000元,税后工资 = 36000-个税(36000*3%-0)= 34920元
年终奖37000元,税后工资 = 37000-个税(37000*10%-210)= 33510元
从上文计算公式可得知,年终奖老板多发了1000元,吴六到手的反而减少了1410元,这是因为个税的计算方式造成的。根据上述公式可知,若按照37000元的奖金总额来计算,吴六的年终奖个税比原先多交了2410元,从而导致自己到手的奖金少了1410元。
所以,增加年终奖金额未必是好事,在增加之前做一下计算是很有必要的。老吴认为HR都应该学习下税收优化,毕竟一个不会做税收优化的HR,不是一个好会计。好心办坏事,可不能这样干。那么今天,就由老吴来跟大家聊聊:从个税角度来探讨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佳设计。
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年终奖单独计税的相关政策。
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2月27日发文:《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其中提到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宣告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老吴为什么要把这个政策拿出来说呢,是因为这项政策对于部分人群的收入确实影响很大。现在政策有了第一次延期,那说不定还有第二次延期,因此,老吴认为,熟悉计税政策,才能有效地进行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佳设计。
我们继续来看看,年终奖有几种计算方式。
年终奖的计算方式
年终奖计税分为 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合并计税 两种,那么什么是单独计税、合并计税呢?如果转化为Excel表格中的函数,公式应该怎样设计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一、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计算方式
根据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如果我们把上述表格的内容换算成Excel表格中的函数,那么可以这样设计计算公式:
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的个税计算公式(A1为年终奖)
=ROUND(IF(A1/12>3000,IF(A1/12>12000,IF(A1/12>25000,IF(A1/12>35000,IF(A1/12>55000,IF(A1/12>80000,IF(A1/12>80000,(A1*0.45-15160)),(A1*0.35-7160)),(A1*0.3-4410)),(A1*0.25-2660)),(A1*0.2-1410)),(A1*0.1-210)),(A1*0.03)),2)
二、年终奖合并计税的计算方式
关于年终奖合并计税,有以下法律条文涉及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如果我们把上述表格的内容换算成Excel表格中的函数,那么可以这样设计计算公式:
年终奖合并计税,年度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算公式(B1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ROUND(IF(B1>36000,IF(B1>144000,IF(B1>300000,IF(B1>420000,IF(B1>660000,IF(B1>960000,IF(B1>960000.0001,(B1*0.45-181920)),(B1*0.35-85920)),(B1*0.3-52920)),(B1*0.25-31920)),(B1*0.2-16920)),(B1*0.1-2520)),(B1*0.03)),2)
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佳设计
那么我们正式进入主题,如果员工的全年总收入相对固定,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和年终奖,在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时,个人所得税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的最低点,就是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佳设计。
为了方便理解,老吴来举几个例子:(假设专项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
1、月工资4000元,年终奖10000元,年收入58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300元,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0元
2、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10000元,年收入70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300元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300元
3、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36000元,年收入96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1080元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080元
4、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42000元,年收入102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3990元(4200-210)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680元(4200-2520)
5、月工资5500元,年终奖36000元,年收入102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1260元(180+1080)【最佳设计】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680元
从上述第4、5项,我们发现年收入都是102000元,我们只是将年终奖减少了6000元,月工资增加了500元,个人所得税是最低的。
6、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150000元,年收入210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28590元(30000-1410)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3080元(30000-16920)
7、月工资10000元,年终奖90000元,年收入210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12270元(3480+8790)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3080元(30000-16920)
8、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114000元,年收入210000元:
(1)采用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9960元(1080+8880)【最佳设计】
(2)采用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13080元(30000-16920)
从上述6、7、8项,我们发现年收入都是210000元,但是在工资和年终奖分配比例不同,合并计税时,个人所得税都是一致的;但是,单独计税时,个人所得税相差甚多(28590元、12270元、9960元)!
总结
从上文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工资和年终奖如果采用了最佳设计,则可以实打实的为员工谋取利益最大化。当然HR在实际操作中会比上述例子更加复杂,因为还要考虑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的因素。
好啦,关于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佳设计我暂且讲到这里,如果你读过本文并感到非常受用,记得给我点赞、评论、转发哦!